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各学生班: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结合校团委“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精神,院团委决定启动2014—201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成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以上;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一年来专业学习平均成绩居本班前1/2,且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比例
由各学院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已被评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各类全校性学生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由相关管理部门落实。评选的结果不占相关学院的评选指标,但须经所在学院签署同意意见。
四、工作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学生可直接登陆武汉大学“未来网” ( )或者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 //www.jcwgcn.com/cs2011/)下载电子表格《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一)、《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二),以年级为单位于6月9日上午10:00将“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申请表”的纸质表格及“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档表格统一报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后于6月9 日下午5:00之前将参评学生名单及表格报至张文俊老师处。
五、有关要求
各学生班要结合本班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活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预期效果。
特此通知
计算机学院团委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