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类别:未知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8-04-26 18:17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校研究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在2018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计算机学院“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工作按个人申请、班级评审组民主评议、研究生党总支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成立班级评审组。各班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三人,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证明等)于5月3日之前提交到各班评审小组,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推荐人选材料于5月7日之前提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4.学院初评。5月8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对参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审定。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3.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各毕业班评审组于5月7日下午2:00-5:00将本班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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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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